见票即付的汇票无须承兑。因为该种汇票不具备信用功能,只是作为支付和汇兑的工具而存在。持票人请求付款一旦遭到拒绝,即可行使追索权。我国使用的银行汇票,均为见票即付的汇票,因而无须承兑。
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未付款追索操作流程:
(1)制单登录中信银行企业网银系统,进入电子票据——追索通知及同意清偿——追索通知——经办
(2)选择追索类型,选择时间,点查询,筛选出相应的票据
(3)选择对应票据,填写追索金额,被追索人,被追索人有多个的需要多制单几次
(4)点击提交后,需复核/授权人员复核/授权后生效。完成以上步骤后,可以查询当前票据状态。
(5)票据状态变为拒付追索待清偿。
背书不连续:根据《票据法》第三十三条:“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票据权利。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票据的,依法举证,证明其票据权利。”由此可见,当名称与印鉴完全不符时,可通过法律形式证明其合法性,以此来保证其连续性,承兑银行也应解付。
委托收款错误:属于如委托收款行与结算凭证的委托收款行不符和委托收款凭证填写不正确等结算凭证错误,可说明情况,重新填写正确凭证,承兑行应该给予解付。但属于因不懂银行承兑汇票背书填写而造成多处委托收款背书时,则逐个要求其合法取得承兑汇票背书的前手证明背书的连续性,以此依法举证,承兑银行也应给予解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