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精特新企业申报条件
专精特新企业是指具备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特征的中小企业。申报专精特新需要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
(一)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年以上;
(二)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00万元,且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3%;
(三)上年度营收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上年度营收总额在1000万以下,但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度)达到2000万元以上;
(四)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或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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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近三年获得过省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或获得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
2. 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1000万元以上。
3. 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在6000万元以上。
4. 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
专精特新企业评价得分标准
包括“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创新能力”四类,细分出十三个相关指标,评价结果依照分值计算,满分为100分。
(一)专业化指标(满分25分)
1. 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5分)
2. 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10分)
3. 从事特定细分市场年限(5分),每满2年得1分,不超过5分。
4. 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情况(5分)
(二)精细化指标(满分25分)
1. 数字化水平(5分)
2. 质量管理水平(满足一项加3分,不超过5分)
3. 上年度净利润率(10分)
4. 上年度净资产负债率(5分)
(三)特色化指标(满分15分)
1.地方特色指标。由省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结合本地产业状况和中小企业发展实际自胡总设定1-3个指标进行评价(15分)
(四)创新能力指标(满分35分)
1. 与企业主导产品相关的有效知识产权数量(10分)
2. 上年度研发费用投入(10分)
3. 上年度研发人员占比(5分)
4. 建立研发机构级别(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