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项就是车辆保险了,主要就是交强险的保险单,商业险不影响车辆过户,但是交强险保险单必须得有,这样才能正常过户。假如车主没有交强险,此时可以和车主协商先把交强险交上,然后车辆就可以正常过户,至于费用可以和车主在协商。
在说保险过户问题前,我们可以先看一个例子,王先生办理完车辆交易手续后,车子开了没几天就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由于当时情况比较复杂,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时要求原车主协助提供相关资料。但原车主以工作繁忙为由,拒绝及时帮王先生办理保险理赔的,王先生的保险理赔在托着,如果当初直接保险过户,那么后期就不会出现这么多的问题了。
如果买卖双方都到场,则卖方可不提供暂住证。如果买方不到场,需要卖方车主代为办理的话,就需长沙本地的身份证件了。如果买方想要继续挂长沙的牌子,但是却没有长沙的身份证,那么这暂住证就是必须要的了。
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变更使用性质业务,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非本地户籍另需提供暂住证或居住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以及使用性质变更后的保险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