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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建筑资质代办咨询,用心只为更好服务

价格:面议 2024-11-30 02:53:01 1089次浏览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1] 分三部分: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包括12个类别,一般分为四个等级(特级、一级、二级、三级);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包括36个类别,一般分为三个等级(一级、二级、三级);劳务分包企业资质不分类别与等级。

综合资料卷,应包括以下内容:

1.目录及页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扫描件;

3.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扫描件(新设立企业不提供);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扫描件;

5.企业章程扫描件(需附股东签字或盖章页);

6.企业近三年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C101、C102、C103表)扫描件(新设立企业不提供);

7.企业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及年度财务决算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扫描件(新设立企业不提供);

8.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工作简历、任职文件、身份证扫描或复印件;

9.企业经理、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工作简历、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等扫描或复印件。其中,申报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需提供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并有本人签字页的代表工程业绩证明资料的扫描件,业绩证明资料应是技术负责人担任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或总设计师等项目负责人职务时,主持并完成的施工、设计工程项目的合同、图纸或竣工证明等;

10.企业经营场所的证明(房屋产权证及房屋租赁合同)扫描件;

11.企业自有或租赁的主要机械设备、检测仪器的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扫描件。资质标准中有厂房要求的,还应提供厂房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厂房施工图等相关资料扫描件;

12.企业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劳务分包企业、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预拌商品混凝土等企业可不提供)。新设立企业首次申请资质时,需提供生产管理制度文件扫描件,包括生产责任制、生产规章制度文件、操作规程等资料扫描件;

申请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除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供:

(1)企业近三年银行授信凭证扫描件;

(2)企业近三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税票、境外工程的工程结算凭证扫描件;

(3)省、部级以上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分中心认证的证书或有效核准文件扫描件;

(4)工法的认定文件、专利技术的认定证书扫描件;

(5)国家科技进步奖获奖证书、主编过工程建设国家、行业标准的发布通知(或发布令)、封面、目次、前言和引言等资料扫描件;

(6)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标准信息化考评表。

首次申请或者增项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及相应的电子文档;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三)企业章程;

(四)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提供的材料;

(五)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注册执业证书;

(六)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及养老保险凭证;

(七)部分资质标准要求企业必须具备的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及养老保险凭证;

(八)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设备、厂房的相应证明;

(九)建筑业企业生产条件有关材料;

(十)资质标准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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