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驼性情温驯,伶俐而通人性,除野生种外,还有相当数量的驯良种,被印第安人广泛地用作驮役工具,适于圈养,是南美洲重要的畜类之一。羊驼的毛比羊毛长,光亮而富有弹性,可制成高级的毛织物。世界现有约300万只左右,约90%以上生活在南美洲的秘鲁及智利的高原上,其余分布于澳洲的维多利亚州以及新南威尔士州。
南美驼马属的历史追溯到两千年前。现代理论认为羊驼是小羊驼在六七千年前被驯养后的后代。羊驼的饲养和管理水平在印加帝国时代11、12世纪是达到一个高峰。在这个时期,羊驼和大羊驼的饲养都是由贵族组成的一个特别的国家机构来管理。羊驼是当时有价值的家畜,集中选育它们可以生产出更多品种的好羊毛,并且保持品种的传续。
直到20世纪80年代,还只有很少的羊驼,这些都在动物园或是私人的宠物。
上帝赋予了南美印加人为了提高羊驼纤维质量做出了大量的工作,在印加部落中,稀有的小羊驼毛是为皇室准备的,而羊驼则是为皇室或高级官员专用。普通老百姓则只能用大羊驼毛皮做衣服,然而大羊驼毛本身也有跟羊驼毛一样细柔,但是羌毛的大量存在使得它不能够大规模的生产。短短的100年里,西班牙将数量减少了90%,取而代之的是羊、牛和马匹。饲养计划一直持续了后来的数百年,但都没能达到印加人那时的数量,印加人将羊驼列入他们的宗教信仰和宗教文化。 [2]
羊驼的性情很温顺,胆子小,如果人去喂它,羊驼一定要等人走开后才去吃,即使是很熟悉它的主人也是如此。但是,它有时也发脾气,知道什么是痛苦。例如它遇到不顺心的事时,能像骆驼那样从鼻中喷出分泌物和粪便来,或向别的动物脸上吐唾沫,以此来发泄它的胸中之怨;当它感到痛苦时,又能像骆驼一样叫出悲惨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