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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江干区消防设计咨询,专业机构,值得信赖

价格:面议 2024-11-19 09:08:01 935次浏览

消防设计文件应当包括设计说明书,有关专业的设计图纸,主要消防设备、消防产品及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表,重点反映依照国家项目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设计的内容。承接消防代办,消防设计服务,欢迎来电咨询。

1、多层建筑和高层工业建筑各层的每个防火分区,当其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均系独立设置时,则被保护防火分区内的送、回风水平风管与总管的交接处可不设防火阀;

2、 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但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

3、 火灾照明应在下列设置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前室;

4、 按规定应设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建筑的疏散走道;

5、 疏散用的事故照明,其照度不应低于0.5 lx。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的照明支线,应接在消防配电线路上;

6、 散指示标志宜放在太平门的顶部或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m以下的墙面上,走道上的指示标志间距不宜大于20m。

设计说明书:

1、项目设计依据。包括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建设提供的有关使用要求或生产工艺等资料。

2、建设规模和设计范围。包括项目的设计规模及项目组成,承担的设计范围与分工。

3、改建或装修设计的面积等指标。

4、项目原已设置(或新增)的主要消防设备、消防产品及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等。

5、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

6、具有特殊火灾危险性的消防设计和需要设计审批时解决或确定的问题。

7、装修专业。包括原项目用途、分类和耐火等级等概况以及本项目概况;本项目使用功能和工艺要求、功能分区、平面布局以及对原项目改建情况;装修各部位采用的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除用文字说明以外亦可用表格形式表达。

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检查,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消防检查申报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四)消防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场所平面布置图;

(五)员工岗前消防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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