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要求
新产品要为社会所承认,并能取得经济效益,就必须从市场和用户需要出发,充分满足使用要求。这是对产品设计的起码要求。使用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使用的性。设计产品时,必须对使用过程的种种不因素,采取有利措施,加以防止和防护。同时,设计还要考虑产品的人机工程性能,易于改善使用条件;
使用的可靠性。可靠性是指产品在规定的时间内和预定的使用条件下正常工作的概率。可靠性与性相关联。可靠性差的产品,会给用户带来不便,甚至造成使用危险,使企业信誉受到损失;
易于使用。对于民用产品(如家电等),产品易于使用十分重要;
美观的外形和良好的包装。产品设计还要考虑和产品有关的美学问题,产品外形和使用环境、用户特点等的关系。在可能的条件下,应设计出用户喜爱的产品,提高产品的欣赏价值。
▲需求原则:产品的功能要求来自于需求。产品要满足客观的需求,这是一切设计基本的出发点。不考虑客观需要会造成产品的积压和浪费。客观需求是随着时间、地点的不同而发生变化的,这种变化了的需求是设计升级换代产品的依据。客观需求有显需求和隐需求之分,显需求的发展可导致产品的不断改进、升级、更新、换代;隐需求的开发会导致创造发明,形成新颖的产品。
▲信息原则:设计过程中的信息主要有市场信息、科学技术信息、技术测试信息和加工工艺信息等。设计人员应、充分、正确和可靠地掌握与设计有关的各种信息。用这些信息来正确引导产品规划、方案设计与详细设计,并使设计不断改进提高。
▲创新原则:设计人员的大胆创新,有利于冲破各种传统观念和惯例的束缚,创造发明出各种各样原理独特、结构新颖的机械产品。
▲系统原则:每个机械产品都可以看做一个待定的技术系统,设计产品就是用系统论的方法来求出功能结构系统,通过分析、综合与评价决策,使产品达到综合。
▲收敛原则:为了寻求一个崭新的产品,在构思功能原理方案时,采用发散思维;为了得到一个新型产品,则必须综合多种信息,实行收敛思维。在发散思维基础上进行收敛思维,通常都会取得很好的效果。
▲优化原则:这属于广义优化,包括方案择优、设计参数优化、总体方案优化。也就是、优质、经济地完成设计任务。
▲继承原则:将前人的成果,有批判地吸收,推陈出新,加以发扬,为我所用,这就是继承原则。设计人员悟性地掌握继承原则,可以事半功倍进行创新设计,可以集中主要精力去解决设计中的主要问题。
▲效益原则:设计中必须讲求效益,既要考虑技术经济效益,又要考虑社会效益。
▲时间原则:加快设计研制时间,以抢先占领市场。同时,在设计时,要预测产品研制阶段内同类产品可能发生的变化,保证设计的产品投入市场后不至于沦为过时货。
▲定量原则:在方案评选、造型技术美学、产品技术性能、经济效益等的评价,都尽量采用科学的定量方法。
▲简化原则:在确保产品功能前提下,应力求设计出的产品简化,以降低产品成本,并确保质量。在产品初步设计阶段和改进设计阶段,尤应突出运用这个基本原则。
▲审核原则:要实现、优质、经济的设计,必须对每一项设计步骤的信息,随时进行审核,确保每一步做到正确无误,竭力提高产品设计质量。
产品设计是一个集艺术、文化、历史、工程、材料、经济等各学科知识的综合产物。产品设计主要协调产品与人之间的关系,实现产品人机功能和人文美学品质的要求。包括人机工程、外观造型设计等,并负责选择技术种类,并协调产品内部各技术单元、产品与自然环境,产品技术与生产工艺间的关系。
从产业形态上来看,工业设计服务业可体现为内部设计服务部门、工业设计咨询公司与工业设计师个人工作室三类。前两者是设计行业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成熟产物,而中国的大部分中小型设计公司都还只是停留在工作室的阶段,有些行业已经出现了大范围的低端竞争,这也使得设计行业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限制。而反观芬兰,从森林机械到搞科技产品,工业设计都有着十分广阔的领域,芬兰企业使用工业设计的程度平均达到41%,在传统产业到达80%,芬兰所有的出口企业都有自主设计的产品。据芬兰工商业联合会发布的《芬兰人力资源市场现状》报告估计,芬兰从事工业设计的人口约为4.5万人,而芬兰人口一共约543.5万,也就是说设计人员约占芬兰总人口的0.828%。
中国的产品设计总体水平与发达国家还差距甚远,企业的重视程度不足,公众的认识也存在偏差。作为“世界工厂”的中国,自主设计和品牌能力依旧薄弱,缺乏相应的资金投入和产业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