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池作业严禁烟火,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下池作业,如需动火作业且具备动火条件时,必须使用通风设备,同时配备消防器材,并到主管部门开具动火许可证,方可下池作业。
存在可燃气体的清污场所内不允许使用明火照明和非防爆设备。
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清理作业条件的,应将作业项目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签订发包合同及生产协议。
清污作业如需时间较长,应轮流下池,如池下作业人员有头晕、腿软、憋气、恶心等不适感,必须立即离池休息。
清污操作时,现场员和监护人员必须坚守岗位,精力集中,不得从事其他作业,保持与井下作业人员联系,注意观察、辨别井下作业人员的状态,及时发现问题,避免事故的发生。
发生作业险情,应立即抢救作业人员离开现场救护,同时通知主管部门和相关领导。
沉淀池污泥处理方法,沉淀池的底部设有气提装置,气提装置连接回流管道,可根据沉淀池的污泥沉降比对污泥进行好氧消化、厌氧消化或压滤操作,具体方法为:当污泥沉降比小于30%时,进行好氧消化;当污泥沉降比为30~50%时,进行厌氧消化;当污泥沉降比大于50%时,进行压滤操作;其中厌氧消化是通过将沉淀池中的污泥经气提装置和回流管道回流至水解酸化池,进而由水解酸化池进入厌氧塔实现的。
在污水池中由于甲烷及二氧化碳:单纯窒息性、氰化氢:窒息性,由高浓度氰化物遇酸生成、硫化氢:刺激性兼窒息性、氨气:刺激性兼腐蚀性等,这是造成污水池清理人员伤亡的主要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