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消防设施是指建(构)筑物内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等用于防范和扑救建(构)筑物火灾的设备设施的总称。
常用的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疏散系统等各系统。它是保证建筑物消防和人员疏散的重要设施,是现代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护建筑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有效的保护了公民的生命和国家财产的。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条件:
1.已竣工的建筑工程经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初验合格后,由建设单位向公安消防机构提交要求组织消防验收的报告,并填报《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2.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
3.消防给水、消防车道检查报告。
4.消防工程施工企业的消防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5.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消防质量验收合格的报告。
6.公安消防机构的审批文件,包括:施工图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装修工程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其它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
7.消防设计专篇及消防设计变更技术联系单。
8.消防产品生产许可证明复印件、建筑防火材料、构件和消防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合格证明。
主要消防产品、设备的生产单位对其产品、设备的数量、型号及施工安装质量的确认报告。
9.地下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消防设施系统调试报告;施工单位出具的消防设施联动测试报告;操作维护管理手册。
公司主要承揽主体装修消防工程业务、二次装修消防工程业务等,在消防领域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消火栓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等设计与安装、维修保养检测、消防报批业务等诸多方面有非常丰富的施工经验和成功案例。公司自成立以来,狠抓每一个环节,推敲每一处细节,满足客户方要求。
主营项目:杭州消防工程招投标备案,杭州消防设计图审,杭州质监站验收资料 “厚德载物,持诚信义以互利;同舟共济,秉精炼达于互长”,公司将凭借自身的实力和不断进取的精神,全心全意为广大各户提供、、优质和专业技术服务,为中国消防事业的稳定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