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的区别:
(1)、履约保证金是施工单位的流动资金,在施工前付给建设单位,用于施工过程中履行合同的制约办法。
(2)、质量保证金是施工单位工程完工后、用工程结算款抵押,也是约束工程质量的手段,两者的资金来源不同,约束的目的不同。
履约担保金是履约担保的一种方式,指工程发包人为防止承包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并弥补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所谓“质量保证金”,或称建筑工程信誉保证金,则是指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签订之前,预先交付给建设单位,用以保证施工质量的资金。
履约保证金,是指施工单位为了履行合同条款中,所承的条件,在施工前,用自己的流动资金抵押在建设单位用,不计利息,待工程全部完工后该款元、、并且全部履行合同条款时,建设单位将此款推给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如果有违约行为,建设单位按事先拟定的数额扣除,余者返回施工单位。
选择有利的工程履约保函条款
承包人在不得不提供履约保函的情况下,应该争取有利的保函条款。在实践中,有以下要点需要注意:
,保函的有限期应为闭口形式,具体可约定为竣工之日或监理工程师签发解除缺陷责任证书后的一个固定时间。
第二,索赔条款应约定发包人的书面索赔与担保人付款之间有一定的间隔时间,以使承包人有足够的时间与发包人谈判,将争端解决在担保人赔付之前。
第三,在征得发包人认可的基础上,履约保函的数额可随工程进度的完成而递减,担保人在保函该减额时应及时提醒承包人办理减额手续,一旦出现赔付,赔付的总金额不得超过担保额。
第四,其他约定。如可约定在监理工程师颁发工程移交证书后,发包人同意用维修保函来代替履约保函;发包人不得将保函转让给第三方等等。
所谓不可撤销银行履约保函,是指由银行开出的、在保函的到期之前不可以提前撤销的、为保函的申请人必定会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做出的担保,即如果保函的申请人没有履行保函所担保的履行合同的义务,则该保函的受益人可以利用该保函向保函的开具银行索偿该保函所载明的金额,而保函的开具银行必须无条件的向该保函的受益人支该付保函所载明的金额。
履约保函:由担保人为施工方(申请人)向业主(受益人)提供的,保证施工方履行工程建设合同责任和义务,承包商不履行合同的,业主可要求保证人在保函金额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依法向承包商追偿。履约保函也可以适用于分包合同、材料设备供货合同的履行。一般是在签订合同时要做的事。简而言之是为了防止施工单位或供货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担保的时间往往要贯穿整个项目,比较长。
预付款保函:预付款保证担保是指由保证人为施工方向业主提供的,保证人对施工方履行扣还预付款义务的保证。以防止施工方在收到业主的预付款后将款项挪作他用或宣布破产等。当施工方在规定的时间内还清预付款项后,业主就需退还预付款保函。一般是在业主拿出预付款的时间段需要做的事,其实为了防止施工单位或供货商拿了预付款就跑路的事情发生。担保的时间往往不长,一般30-90天。
两者的适用范围都非常广泛,政府采招项目,大型房地产公司的招标项目,铁路物资招标项目、南方电网、国家电网的招标项目、中国移动、联通等都会明确要求必须提供此类保函,以保证项目的规范性。
广义上履约保函包括了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质量保修保函等,预付款保函其实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履约保函。 有时候一个项目中只要求提供一个履约保函。而不需要预付款保函,因为有的项目就没有预付款,有时候会要求履约、预付款保函同时开具,具体情况须当以实际项目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