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的区别:
(1)、履约保证金是施工单位的流动资金,在施工前付给建设单位,用于施工过程中履行合同的制约办法。
(2)、质量保证金是施工单位工程完工后、用工程结算款抵押,也是约束工程质量的手段,两者的资金来源不同,约束的目的不同。
履约担保金是履约担保的一种方式,指工程发包人为防止承包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并弥补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所谓“质量保证金”,或称建筑工程信誉保证金,则是指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签订之前,预先交付给建设单位,用以保证施工质量的资金。
履约保证金,是指施工单位为了履行合同条款中,所承的条件,在施工前,用自己的流动资金抵押在建设单位用,不计利息,待工程全部完工后该款元、、并且全部履行合同条款时,建设单位将此款推给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如果有违约行为,建设单位按事先拟定的数额扣除,余者返回施工单位。
及时选择合法途径解决履约保函争议
承包人接收到保函索赔通知后,应冷静分析索赔原因,及时选择合法途径解决履约保函争议。首先,应与保函当事人进行沟通。与发包人沟通,力争消除双方误解,促使发包人撤回索赔文件或者放弃索赔权利。与担保人沟通,要求担保人严格审查索赔文件,合理谨慎地履行赔偿义务。其次,以发包人为被告提起诉讼,并申请诉前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请求法院裁定通知担保人暂停保函项下赔付,待基础合同纠纷解决后,视生效判决或裁定结果决定终是否赔付,以避免给担保人或者承包人造成无法挽回的经济损失。但由于我国现有法律并没规定保函欺诈或不当索赔例外的规则,承包人只能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提出上述请求,实践中法院是否作出上述裁定,有待其具体裁量。
反担保和担保其实是同一个法律概念,都是担保,只是针对不同对象来说的。甲在履约保函中为乙担保,但又不放心乙,要求乙为甲的担保提供一个担保,这就是反担保。一般反担保为乙公司法人或者股东,提供个人财产:独立产权的房产证,车辆行驶证。一般条件下,反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甲方担保金额的百分之50%,提供即可。
履约保函怎么保证到期后收回保证金?
履约保函相对于履约保证金有着明显的优势。保证金由银行监管,提交给甲方的是一份保函,到期后资金由银行退回乙方,甲方不可能无理划扣或拖延乙方的保证金。
何时收回:
一般合同条款针对保证金退回时间的规定,如果没有明确说明,那么是工程监理单位确认完工、甲方向乙方提供竣工报告之后就可以退回保证金,迟不得超过28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