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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下城区消防工程施工,丰富的经验,让您放心

价格:面议 2024-11-26 07:00:01 1019次浏览

当设置两个消防立管有困难时,可设置一个立管,但必须采用双阀双出口消火栓,采用18层及以下单元式住宅;。218层及以下塔式房屋,每层不超过8户,建筑面积不超过650平方米。743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困难时,应与自动灭火系统分开设置。消防泵可以一起使用,但必须在自动灭火系统的报警阀前(沿水流方向)单独设置。744室内消防给水管道应采用阀门分为若干段。

电气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道的设计、敷设、维护、试验,必须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擅自拆除、停止使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置、占用、堵塞消火栓,不得占用消防距离。不得占用、堵塞、关闭疏散通道、紧急出口和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消防救援的障碍物。

 消防控制室设计是设有火灾自动报警设备和消防设施控制设备,用于接收、显示、处理火灾报警信号、控制相关消防设施的专门处所,那么我们设计消防控制室需要要具备哪些要求?下面消防设计公司来为大家介绍:

  一、消防控制室的设计要求

  消防控制室消防设计根据建筑物的实际情况,可独立设置,也可以与保安监控室、综合控制室等合用,并保证专人24小时值班。

  1.仅有火灾探测报警系统且无消防联动控制功能时,可设消防值班室,消防值班室可与经常有人值班的部门合并设置。

  2.消防设计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或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机械防(排)烟设施的建筑,应设置消防控制室。

  3.消防设计具有两个及以上消防控制室的大型建筑群或超高层,应设置消防控制中心。

  4.消防控制室应设有用于火灾报警的外线电话。

  5.消防设计消防控制室应有相应的竣工图纸、各分系统控制逻辑关系说明、设备使用说明书、系统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值班制度、维护保养制度及值班记录等。

消防控制室的设置要求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等规范的要求,消防控制室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1.单独建造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附设在建筑物内的消防控制室,宜设置在建筑物内首层的靠外墙部位,距通往室外出入口不应大于20m。亦可设置在建筑物的地下一层,但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的隔墙和1.5小时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并应设直通室外的出口。

  3.消防控制室消防设计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且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标志。

  4.消防控制室的送、回风管在其穿墙处应设防火阀。

  5.消防控制室内严禁与其无关的电气线路及管路穿过。

  6.消防控制室消防设计周围不应布置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它影响消防控制设备工作的设备用房。

消防工程施工自检

  1、消防水体系 检测根据:DB64/T404-410-2005《消防体系质量查验鉴定规程》、GB50261-96《主动喷水灭火体系施工及查验标准》 检测项目:消防水泵、水泵接合器、室外消火栓、输水管网、压力、主要设备、消防水池、消防水箱、气压给水装置、报警阀组、水力警铃、水流指示器、喷头、体系联动试验

  2、火灾主动报警体系 检测根据:DB64/T404-410-2005《消防体系质量查验鉴定规程》、GB50166-98《火灾主动报警体系施工及查验标准》 检测项目:配管、体系布线、探测器的安装、手动报警按钮、火灾报警控制器、楼层显示器、消防控制室、体系联动试验以上两项需自检合格。

  申报查验 1、 检测公司检测 2、 检测合格 3、 申报消防部门查验 4、 查验合格

  查验合格 1、 对用户进行体系操作培训受训人员签字承认 2、 移送相关工程资料,预备决算资料,配合财务部做好工程款回收作业 3、 建立工程售后服务档案对用户进行盯梢服务。

  消防工程施工公司指出本标准中的“消防应急照明”是指火灾时的分散照明和备用照明。对于分散照明备用电源的接连供电时刻,试验和火灾证明,单、多层建筑和部分高层建筑着火时,人员一般能在10min以内分散完毕。本条规则的接连供电时刻,考虑了一定系数以及实践人员分散状况和单个人员分散困难等状况。对于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医院等场所和大型公共建筑等,因为分散人员体质弱、人员较多或分散间隔较长,会出现分散时刻较长的状况,故对这些场所的接连供电时刻要求有所提高。

  为保证应急照明和分散指示标志用电的可靠,规划要尽可能选用集中供电方式。应急备用电源无论选用何种方式,均需在主电源断电后能立即主动投入,并保证继续供电,功率能满足一切应急用电照明和分散指示标志在规划供电时刻内接连供电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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