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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周年股东大会

依照香港《公司管理条例》,香港注册的有限公司,均需在其成立法团后,18个月内召开首次周年股东大会。此后每年至少开一次周年股东大会。每两次周年股东大会之间隔,最多不能超过15个月。

2、换领商业登记证

对于已登记的业务,香港商业登记处会在现有商业登记证有效期届满前,发出商业登记缴款通知书。经交付相应款项后,便可领取新的、有效的商业登记证。

3、周年申报

香港公司每年都需要向香港公司注册处进行周年申报,申报内容包括董事、股东、注册地址、注册资金等相关信息。而周年报表未能及时递交,则会导致罚款。就算香港公司没有运作,也要及时办理周年申报。如果香港公司周年申报表没有在限定日期内提交,则该公司董事会被追究法律责任,一经定罪可处失责罚款,可处罚款50,000元港币,如持续失责,则会增加失责罚款,每日700元港币。

4、税务报表

在新注册的香港公司成立后第18个月,该香港公司会收到香港税务局发出的税务申报表。而该香港公司有义务在限期内,将填写完整的税务申报表连同有关财务报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审计表、审计报告),以及雇主填报的薪酬及退休金报税表一并递交税局。若未能按规定时间递交报税文件的,则可能导致罚款。

如果该香港公司董事确认,该香港公司并未营业,或没有在香港本地获得利润的话,可以向税务局递交豁免申请表(仍然需要提供相应审计报告,用以证明税务豁免的真实性)。

5、法定审计

所有在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必须按照香港《公司管理条例》,递交该香港公司的审计报告。在香港,只有香港执业会计师进行的审计(香港成为核数),才符合相关法例要求,并被香港税务局承认。

由此可见,成立香港公司后的维护工作包含较多项目,并且每一项目都有相应法律条款确保执行。为防止出现不必要的麻烦,您需要一家专业且有责任心的香港公示秘书服务提供商为您保驾护航。而香港大昌专注企业服务十余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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