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世界的一些地区或国家,如英属维尔京群岛(BVI)、开曼群岛(CAYMAN ISLANDS)、纽埃岛(NIUE)、巴哈马群岛(BAHAMAS)、塞舌尔群岛(SEYCHELLES)、巴拿马共和国(PANAMA)、毛里求斯共和国(MAURITIUS)和百慕大(BERMUDA)等,允许国际人士在其领土上成立一种国际业务公司。当地政府对这类公司没有任何税收,只收取少量的年度管理费,同时,所有的国际大银行都承认这类公司,为其设立银行帐号及财务运作提供方便。通常情况下,这类地区和国家与世界发达国家有很好的贸易关系。
香港(HONGKONG)是可以离岸操作、可实地经营的公司不等于离岸公司。所以香港公司是要做税务申报及处理。鉴于香港税务采用地域来源性征税原则,即具有税赋低,税种单一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