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食品的进口,进口企业应当持外贸合同、、装箱单、提单等必要的凭证和相关批准文件向报关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2、若进口动植物源性食品,应根据产品的不同要求提供相应的《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外商出口国出具的检验检疫证书、卫生证书、原产地证书。
3、若进口预包装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的,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等,且报检时需要提供食品中文标签样张和外文原标签翻译件。
4、若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或者进口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进口商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安全性评估材料。
5、凡以悠闲品名义进口的进口食品,必须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合格取得《进口悠闲食品批准证书》后方能进口。
二、企业如何才能具备进口食品的资质
1、进口食品经营企业在销售进口食品时应持有当地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进口食品卫生证书》。
2、进口食品企业应当取得进出口权方可进口;
3、进口食品的收货人需提前办理进口食品收货人CIQ备案手续;
4、向我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应当向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备案,向我国境内出口食品的食品生产企业应当经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注册。
三、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备案
根据进口食品标签管理书》。
申请食品标签审核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一)食品标签审核申请书;
(二)食品标签的设计说明及适合使用的材料;
(三)食品标签所标示内容的说明材料;
(四)进口国(地区)对食品标签的有关规定;
(五)食品标签的样张六套,难以提供样张的,可提供有效照片;
(六)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四、进口食品到岸报关清关的程序
食品饮料的进口到岸手续是先商检后海关。假如商检关未过,货物不准入关,要被退回。
商检要在货物监管区对所申报货物进行核对:包装是否符合标准,中文注册商标是否完备。另外还要对货物文件进行审核,包括出口国出具的卫生免疫证、产地证、质量保证书等等。对于食品以“托”来打包包装的,如果是采用木托,还必须审核出口国出具的“熏蒸”。另外,就是对货物进行抽检。一般是按货物总数的千分之一进行抽检。检验是否符合国家进口食品卫生标准,另外剩余的抽检样品备存
在商检检验完毕后,同束行海关申报。程序和其他进口货物一样。要注意的主要是海关审价人员对所申报进口食品到岸价真实性的审查。这一点必须要准备一些说服资料,以免海关不信任并且由海关定价(当然会比原申报价高很多),造成企业的沉重负担。
食品进口所需单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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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
1、(Commercial invoice);
2、合同(purchase contract);
3、装箱单(Weight memo/packing list);
4、提单/运单(Bill of lading);
5、原产地证书(Certificate of origin);
6、卫生证书(Certificate of sanitary);
7、营养成分报告(Certificate of analysis);
8、产品检验报告(Certificate of test);
9、原标签及原标签中文翻译件(Original label and label translation)(一式三份);
10、生产/包装/保质日期(食用油灌装)(Certificate of bottling dates);
11、产品在其他国家(地区)注册和批准销售证明;
12、检疫证书-植检证、动检证(phytosanitary certificate);
13、熏蒸证明(Fumigation)(如包装产品的托盘有“IPPC”标识,则不需提供,否则需提供原件);
国内:
1、进出口权;
2、自动进口许可证;
3、标签备案、收货人备案;
4、报关、报检委托书&报关、报检十位代码(申报要素);
注: A、冻肉类需查看《**国家国内生产企业在华注册名单》确定准入名单,若名单内无需生产商跟所在政府政府申请,由所在政府跟中国商务部申请合格后即可进口;
B、宠物食品需查看《允许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国家(地区)产品名单》确认准入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