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标线主要划设于道路表面,经受日晒雨淋,风雪冰冻,遭受车辆的冲击磨耗,因此对其性能有严格的要求。首先要求干燥时间短,操作简单,以减少交通干扰;其次要求反射能力强,色彩鲜明,反光度强,使白天、夜晚都有良好的能见度;第三,应具有抗滑性和耐磨性,以保证行车安全和使用寿命。
扫路面:首先对路面进行基础处理,对路面杂物进行清除。若路面杂物难以用常规方法清除时,则用钢刷型路面清除机予以硬性清除,再用风力净路机吹净路面杂物,最终达到符合标线要求的路面清洁标准。 施工放样:在施工段范围内,根据施工图纸及技术要求,测量放线,以便于施工标准控制。完成放样后,进行初检。初检合格,再请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施工时,要求大气温度应不低于10℃,涂料在加热釜或划线机保温桶内加热时,温度应控制在涂料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温度值内,不得低于或超过或温度限制,因本工程所用热熔涂料系进口烃树脂材料,其在熔融状况的时间不得超过6h。整个施工均在甲方指定时间进行,雨天、尘埃天、风大、温度低于10℃时须暂时停止施工。施工时,在规定程序完全结束前,应采取相应的交通安全措施,按要求设置警告标志,严格阻止车辆及行人在作业区通行,防止将涂料带出或形成车辙。
交通安全设施对于保障行车安全、减轻潜在事故程度,起着重要作用。良好的安全设施系统应具有交通管理、安全防护、交通诱导、隔离封闭、防止眩光等多种功能。为了防止交通事故,保证交通顺适,全面发挥道路的功能,必须设置交通安全措施,根据交通流的需要及地形、地物的情况,道路上必要时应设置人行跨路桥(包括地下人行横道),栅栏、照明设施、视线诱导标志,紧急联络设施及其他类似设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