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施工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均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不得擅自开工。
(一)建筑面积 2000 平方米 (不含有 2000 平方米 )以下的公共娱乐场所,由当地消防科(大队)负责审核发放消防许可证。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除外。
(二)建筑面积超过 2000 平方米 以上的,由支队负责审核发放消防许可证。
申办材料:
(一)应填写文化娱乐场所消防审批表;
(二)凡新建场所要出示《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三)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事故照明灯等消防产品应出示该产品消防合格证;
(四)可燃装修进行阻燃处理时要出示检验报告及消防产品合格证;
(五)具有建筑消防设施的场所出示检测合格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
(六)洗浴场所应出示锅炉产品检验合格证;
(七)歌舞娱乐场所容纳的消费者不得超过核定人数。
消防验收资料: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表》。
3、消防产品检验、检测报告(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消防设施、电气、消防产品、装修材料)。
4、施工、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5、竣工图纸。
6、《验收申报表》。
7、申请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8、从业人员消防培训证书。
9、四个能力建设标示化。
办理消防许可证的范围:
(一)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二)具有文化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酒吧;
(三)舞厅、卡拉 ok 厅等、歌舞娱乐场所;
(四)洗浴中心场所;
(五)室内游艺、游乐场所;
(六)其他公共娱乐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