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公司的企业名称是由哪几个部分来构成?
一、行政区划:
1、 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本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或地名。
2、 具备下列前提的企业法人,可以将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放在字号之后,
组织形式之前:
1、 使用控股企业名称中的字号
2、 该控股企业的名称不含行政区划。
3、使用外国(地区)出资企业字号的外商独资企业,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
二、字号:
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2个以上汉字组成,行政区划不得用作字号,但县以上行政区划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企业名称可以使用天然人投资人的姓名作字号。
三、行业:
1、 企业名称中的行业表述应当是反映企业经济流动性质所属国民经济行业或者企业经营特点的用语。企业名称中行业用语表述的内容应当与企业经营范围一致。企业经济流动性质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不同大类的,应当选择主要经济流动性质所属国民经济行业种别用语表述企业名称中的行业。
2、 企业名称中不使用国民经济行业种别用语表述企业所从事行业的,应当符合以下前提:
(1) 企业经济流动性质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5个以上大类;
(2) 企业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1亿元人民币以上或者是企业团体的母公司;
(3) 与统一工商行政治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中字号不相同。
四、组织形式: 注册公司的组织形式主要有: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独资公司,一人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合作企业,合营企业,外商投资公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