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设计是指民用建筑和一般工业建筑的总平面设计与单体设计。即建筑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室外工程设计、建筑物构筑物设计、结合城市建设与民用建筑修建的地下工程设计及住宅区、工厂厂前区、工厂生活区规划设计等,以及上述建筑工程所包含的所有相关专业的设计内容。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分为甲、乙、丙三个级别,边远地区及经济不发达地区如确有必要设置了级设计资质,需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建设部同意后方可批准设置。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只设甲级。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和工程设计专业资质设甲、乙两个级别;根据行业需要,建筑、市政公用、水利、电力(限送变电)、农林和公路行业可设立工程设计丙级资质,建筑工程设计专业资质设丁级。建筑行业根据需要设立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可根据行业需要设置等级。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资质
技术主要也是人员部分的要求:
企业经理不少于10年项目管理经验或者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 企业技术负责人不少于10施工技术管理经验并且已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
企业总会计师具备高级会计师职称;
企业总经济师具有高级职称;
企业专业技术人员:高级工程师不少于10人、工程师不少于60人、助理工程师不少于130人;企业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00人; 企业二级建造师不少于12人;
企业的机械设备需满足资质标准的要求。
业绩:
25层以内建筑工程;
高度100米因内构筑物;
单体面积不少于3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
单跨跨度不少于30米的建筑工程;
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的住宅或建筑群体;
建安合同不少于1亿的建筑工程;
二级资质企业升级为一级资质,在业绩方面需达到上述六项指标中的四项以上,并且要求质量合格。
第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一级,可以承接40层以内、240米高度以内、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施工项目,但合同额度不得超过5倍企业注册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