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有机畜禽产品的养殖场,应保证饲养的畜禽数量不超过其养殖区域的载畜(禽)量。此外,
(1)禁止采取使畜禽无法接触土地的笼养等饲养方式和完全圈养、舍饲、拴养等限制畜禽自然行为的饲养方式。
(2)畜禽的饲养环境(圈舍、围栏等)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以适应畜禽的生理的行为需要:
①保留足够的活动空间和时间。畜禽运动场地应有遮蔽;
②保持空气流通,自然光照充足,但应避免过度的太阳照射;
③保持适当的温度和湿度,避免受风、雨、雪等侵袭;
④提供足够的垫料;
⑤提供足够的饮水和饲料;
⑥不使用对人或畜禽健康明显 有害的建筑材料和设备;
⑦避免畜禽遭受野生捕食动物的伤害;
⑧群居性畜禽涌单栏饲养,特殊情况例外;
⑨确保所有畜禽能在适当的季节都可以到户外活动。
北京食安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食安)成立于2004年,是经国家认证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国内第一批从事有机产品认证咨询工作机构。食安长期与国家质检总局等行业主管部门保持畅通的信息交流和密切联系,并得到各级主管部门和地方的关注、信任与支持。在与国内企事业单位交往中建立了深厚和良好的互利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