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有效应对商标注册申请的驳回?
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后会启动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经过审查,申请商标或由商标局初步审定公告,或由商标局以一定理由驳回申请。其中,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理由包括绝对驳回理由和相对驳回理由。
当商标注册申请被商标局驳回后,商标注册申请人主要通过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驳回复审的方式加以应对;同时,商标注册申请人还可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一些辅助措施,以消除引证商标所形成的在先权利障碍,达到获得核准注册的最终目的。
商标遭到他人异议,我们该怎么办?
首先,了解下商标异议:商标异议是《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的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对初步审定的商标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3个月异议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商标被异议,该怎么办?商标被异议有什么挽救措施?
商标局在受理商标异议申请后,会将异议人的“商标异议申请书”及异议理由和证据材料等副本送交被异议人,限定被异议人在收到之日起30日内进行答辩,被异议人在限定期限内未作出书面答辩的,视为放弃答辩权利。
不进行异议答辩,会怎么样?
对商标申请人来讲,可以选择答辩也可以选择不答辩,这并不影响异议程序的进行。但从异议实践的情况来看,商标申请人如能针对异议理由,提供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材料,对于商标局作出异议裁定是有一定帮助的。
商标被异议如果选择不进行答辩,那么该商标就会直接进入异议程序,由异议处审查员公平的根据异议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做出裁定,这个结果明显是偏向异议人。异议人的理由一旦充足,商标就会被视为商标注册无效,不予准注册。
商标异议答辩是商标法赋予当事人的法定权利,这也是当事人反驳异议人观点的唯一办法,答辩不一定能影响最终的裁定结论,但商标申请人应为自己的商标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