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我国向中东,拉美,非洲等国这和地区的出口贸易是益增长,大量物美价廉的商品大量占入了这些国家的市场,给他们本国的企业造成的冲击,因此这些国家为了保护本国企业的利益和市场,纷纷制定贸易保护措施和产品限制政策,要求我国出口的货物的有关单据必须经过其驻华使馆的认证,方可办理进口该国海关的通关手续。
(LEGALIZATIONBYEMBASSYORCONSULATE),又称“外交认证”。是指一国外交、领事机构及其授权机构在公证文书或其他证明文书上,确认公证机构、相应机关或者认证机构的***后一个签字或者印章属实的活动。
在国际贸易实践中,许多国家和地区出于保护本国市场的需要,纷纷制定了严格的贸易保护政策,要求我国外贸公司、出口企业所提供的涉外商业单据和文件,需经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才能在进口国办理通关结汇手续。使领馆认证不仅仅是一种惯例,而且在不少国家是以法律的形式加以规定的。经过认证的单据和文件具有域外使用的法律效力,为使用国有关当局所承认。
通常大使馆认证的资料有:原产地证书即CO,INVOICE、装箱单、销售合同、声明,出口商登记证,更改函,报关单、营业执照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