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的正副本是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在实质上是没有区别的。如果讲区别,那仅仅是外表的形式而已。在使用方面,正本是“必须悬挂”在经营场所的明显处,否则你可能因未悬挂执照而受到处罚;副本一般用于外出办理业务用的,比如:办理银行开户许可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签订合同等等。
股份有限公司
1、应具备的条件:
⑴股东符合法定人数即由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发起人组成,公司全部资本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⑵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⑶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⑷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2、应提交的文件:
⑴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⑵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⑶公司章程;
⑷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⑸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聘用的证明;
⑹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⑺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⑻公司住所证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还应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
营业单位
1、应具备的条件:
⑴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⑵有固定的场所和设施;
⑶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
⑷有经营活动所需要的资金和从业人员;
⑸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
⑹有相适应的财务核算制度。不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联营企业,还应有联合签署的协议。
2、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⑴登记申请书;
⑵经营资金数额的证明;
⑶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⑷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⑸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私营企业的设立应具备的条件
1、下列人员可以申请开办私营企业:
⑴农业村民;
⑵城镇待业人员;
⑶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
⑷辞职、退职人员;
⑸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
2、与生产经营和服务规模相适应的资金和从业人员;
3、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