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标志是用图形符号、颜色和文字向交通参与者传递特定信息,用于管理交通、保障安全的设施。
按照光学模式分类主要有:LED主动发光式,内部照明式,逆反射式。由于逆反射式交通标志依赖远光灯以及不能全天侯被交通参与者识别,LED主动发光式已经逐步替代逆反射式。
一般规定
1道路交通标志是用图形符号、颜色和文字向交通参与者传递特定信息,用于管理交通的设施。
2道路交通标志的形状、图案、尺寸、设置、构造、反光和照明以及制作,必须按本标准规定执行。
3道路交通标志的颜色范围,按国家标准GB/T 8416的有关规定执行,见附录A(标准的附录)。
4道路交通标志的文字应书写规范、正确、工整。根据需要,可并用汉字和其它文字。当标志上采用中英两种文字时,地名用汉语拼音,专用名词用英文。
5道路交通标志的边框外缘,应有衬底色。衬底色规定为:警告标志黄色,禁令标志白色,指示标志蓝色,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的指路标志绿色,其他道路的指路标志蓝色。
指示标志
起指示作用。共有29类。指示车辆、行人行进的标志。颜色为蓝底、白图案;形状分为圆形、长方形和正方形;设置在需要指示车辆、行人行进的路段或交叉口附近。
指路标志
起指路作用。共有146种。传递道路方向、地点、距离信息的标志。颜色除里程碑、百米桩外,一般为蓝底、白图案;高速公路一般为绿底、白图案;形状除地点识别标志、里程碑、分合流标志外,一般为长方形和正方形。设置在需要传递道路方向、地点、距离信息的路段或交叉口附近。
外部光源照亮标志面的方式。
外部照明标志的光源应进行专门设计。照明灯具及其影阴不能影响标志认读。外部光源在标志面上的照度不得有明显不均匀,均匀度(最大照度/最小照度)须在4 以下,确保在夜间具有150m 的视认距离。外部照明光源不能给路上司机造成眩目。
支撑灯具的构件应进行防锈处理,照明器件耐久可靠,性能优良,检修方便。
交通标志板可采用铝合金板、挤压成型的铝合金型材、薄钢板、合成树脂类板材等制造,所用材料应符合现行《公路交通标志板》( TI'/T 279 )的规定,厚度应根据计算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