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标志一般由标志底板、标志面、立柱、紧固件、基础等几部分组成。标志牌安装在进出口以及车场内、道路的适当位置,引导车辆正确行驶,交通标志设禁标志、指示标志及其他标志。
交通标识牌分为主标志和辅助标志两大类。
主标志
(1)警告标志:警告车辆,行人注意道路前方危险地点的标志。
(2)禁令标志:禁止或限制车辆、行人某种交通行为的标志。
(3)指示标志:指示车辆、行人行进的标志。
(4)指路标志:传递道路方向、地点、距离信息的标志。
(5)旅游区标志:提供旅游景点方向、距离的标志。
(6)道路施工安全标志:通告道路施工区通行的标志。
(7)限速标志:警告车辆减速行驶的标志。
辅助标志
附设在主标志下,起辅助说明作用的标志。
形状
正等边三角形:用于警告标志
圆形:用于禁止和指示标志
倒等边三角形:用于“减速让行”禁止标志
八角形:用于“停车让行”禁止标志
叉形:用于“铁路平交道口叉形符号”警告标志
方形:用于指路标志,部分警告、禁止和指示标志,旅游区标志,辅助标志,告示标志等
除个别标志外,标志边框的颜色与标志的图形或字符的颜色一致,除指示标志外标志衬边的颜色应与标志底色一致。
交通标志沿公路纵、横向设置的位置应符合现行《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5768)的规定。位于高速、一级公路路侧安全净区内的交通标志应根据标志结构规格采用解体消能结构或设置护栏加以防护,位于其他公路路侧安全净区内的交通标志宜进行必要的诱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