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国家标准(GB5768-1999)的规定,我国现行的道路交通标线分为:指示标线、禁止标线和警告标线3类。
指示标线
是指示车行道、行驶方向、路面边缘、人行横道等设施的标线。
1)双向两车道路面中心线
用来分隔对向行驶的交通流。表示在保证安全的原则下,准许车辆跨越超车。通常指示机动车驾驶人靠右行驶。线为黄色虚线。
港湾式停靠站标线
表示公共客车通过专门的分离引道和停靠位置。
11)收费岛标线
表示收费岛的位置,为驶入收费车道的车辆提供清晰的标记。
12)导向箭头
表示车辆的行驶方向。主要用于交叉道口的导向车道内、出口匝道附近及对渠化交通的引导。
13)路面文字标线
是利用路面文字,指示或限制车辆行驶的标记。
(1)最高速度
(2)大型车
(3)小型车
(4)超车道
停止线
信号灯路口的停止线,白色实线,表示车辆等候放行的停车位置。
4、停车让行线
表示车辆在此路口必须停车或减速让干道车辆先行。
5、减速让行线
表示车辆在此路口必须减速或停车,让干道车辆先行。
6、非机动车禁驶区表线
用以告示骑车人在路口禁止驶入的范围。左转弯骑车人须沿禁驶区外围绕行,以保证路口内机动车通行空间和安全侧向净空。
交通标线,是指由标划于路面的各种线条、箭头、文字以及立体标记、突起路标和路边线轮廓标记等构成的交通信号设施。 道路交通标线的作用是使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分隔,提高道路利用率,减少或防止交通事故发生,并与交通标志、交通信号配合使用,增加其有效性。 交通标线有70多种,按标划方法可分为白色虚线、白色实线、黄色虚线、黄色实线、双白虚线、双白实线、双黄虚线和黄色虚实线等;按作用又可分为车行道中心线、车道分界线、停止线、减速让行线、人行横道线、导流线、导向箭头和左转弯导向线等;按功能则仅分为三类:一是指示标线,二是禁止标线,三是警告标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