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2日、4月28日、5月8日分别通过召开座谈会、书面发函等形式征求各市州和省直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省商务厅对2014年版《评价办法》进行了第三次修改和完善,于2017年7月作为《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意见》附件上报省政府。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意见>的通知》(黔委厅字〔2018〕25号)“关于进一步完善《贵州省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评价体系》”工作部署,2018年5月,省商务厅下发《贵州省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评价办法(试行)》,对全省73家省级及省级以上开发区开展了2017年度综合发展水平试行评价工作。2018年9月28日,在全省开发区改革创新推进会上,向73个省级及省级以上开发区通报了考评结果。通过试行评价实践,进一步规范考评程序提高可操作性,根据评价中各开发区反馈意见,省商务厅对《贵州省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试行评价办法》中的考评内容及权重进行了第四次修改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