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ISO14001的3.5定义:环境管理体系是一个组织内全面管理体系的组成部分,它包括为制定、实施、实现、评审和保持环境方针所需的组织机构、规划活动、机构职责、惯例、程序、过程和资源。还包括组织的环境方针、目标和指标等管理方面的内容。
环境管理体系审核是指组织内部对环境管理体系的审核,是组织的自我检查与评判。内审的过程应有程序控制,定期开展。内审应判断对环境管理体系是否符合预定安排,是否符合ISO14001标准要求。环境管理体系是否得到了正确实施和保持,并将审核结果向管理者汇报。
环境污染与公害事件的产生使人们从治理污染的过程中逐步认识到,要有效的保护环境,人类社会必须对自身的经济发展行为加强管理。因此世界各国纷纷制定各类法律法规和环境标准,并试图通过诸如许可证等手段强制企业执行这些法律法规和标准来改善环境。
ISO14000 申请方应在预定的认证审核日期的一个月前提交下列材料:
1、组织简介;
2、认证申请书;
3、法律地位的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4、监测报告及《申请认证组织应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5、 地理位置示意图;
6、 区域平面示意图;
7、 主要工艺流程及污染物产出示意图;
8、 "环评"批复,"三同时"验收报告(表);
9、 环境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应附重要环境因素清单,法律、法规清单以及目标、指标和环境管理方案)
10、 环境管理体系概述,包括:体系覆盖范围、体系运行时间、运行成效、内审及管理评审时间等(打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