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资质被吊销后怎么解决?
首先,如果选择重新申请的话只能从最低级的开始申请,相当于一切从头再来。
其次就是,如果企业提供的材料不真实申请未通过的情况,那么一年以内是不可以再次申请建筑资质的。视情况而定,要看吊销的原因。只要整改好了才有利于后期的重新申请。
但是有一种情况需要特别注意的就是,如果企业是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而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会被撤销资质。规定是在三年以内不得再次申请。
《管理规定》下放相应审批权,明确由各省住建厅的审批程序由各地方决定,取消立项、增项,改为平行。同时,大量压缩考核材料,对资质增项、注册建造师的实践情况和业绩水平进一步细化规制,且强化了资质审批机关的法律责任。
《实施意见》是《资质标准》和《管理规定》的实施细则,规定换发新资质证书,住建部与地方建设主管部门进行联合监督考核。笔者认为这个文件的核心在于规定了资质换证进行实质审查,企业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符合标准的方允许换证,并规定5个类别的专业承包资质换证的上限。此外,还对之前《资质标准》中没有说明的特级资质企业标准进行了规定。但此次新规将资质换证改为简单换证,新规定的特级资质企业承接工程的合同金额标准也被取消,否定了《实施意见》的做法。
将过渡期调整至2016年6月30日,2016年7月1日起,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失效。调整换证过渡期中,值得注意的是:一,所谓具体换证要求,即《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 知》;二,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2016年7月1日失效。资质换证改为简单换证,实际上取消了《实施意见》规定的对换证企业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的实质性审查,减轻了核准机关和换证企业的压力,从而也为缩减过渡期市场,提前完成全部换证提供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