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台灯光是演出空间构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根据情节的发展对人物以及所需的特定场景进行全方位的视觉环境的灯光设计,并有目的将设计意图以视觉形象的方式再现给观众的艺术创作。应该全面、系统的考虑人物和情节的空间造型,严谨地遵循造型规律,运用好手段。
专业用于舞台演出的音响音质的评价标准有两种,第一种是客观标准,即仪器检测标准;第二种是主观评价标准。其中仪器检测标准(即客观标准)是明确的,主观标准是因人而异的,因此首先客观上要检测出好的性能,才是好音箱和基础,当然主观评价应以“解析力好(音乐清析度高)”、“生动感强(音乐表现活泼)”、“结像力好(声音凝聚力、定位好)”、“有空气感(弹性好)”、“透明度高(高音穿透力好)”。
技术保障以及实施
A)视觉的特征--趋光性/适应性/疲劳性
B)适当亮度--剧场以及观众席的大小/欣赏距离/内容情景的要求/投光距离/投射面积/功率/光效利用率
C)光具的组合--灯具性能的利用/多灯排列设置/灯具组合共用/定点光/单灯特灯/效果器材应用
D)布光效果--投光角度-投光方向/光区组合衔接/灯具的隐蔽方式-暴露方式
E)控制及操作--调光-改变电压/与情节相吻合时空转换/变化时机-台词-体形-曲调-声效/编程、操作、管理
功能:①使舞台画面更清晰:使观众能够看清什么或舞台的某些角落不观众看见(现性)。②加强舞台表演的效果:符合剧情需要,使背景显得自然,对剧情发展起到衬托、暗示和诱导作用、调节气氛(演员、观众)。 舞台灯光的使用原则:①强度(指灯光的亮度):必须有足够的灯光,使观众能够看到颜色、外表和细节。②分配:包括灯光的使用分配和射向舞台的方向分配,主体必须与配角和背景与明显不同(颜色)可亮度区别。③颜色:依靠色纸、电脑调色等方式来满足剧情的需要。④变化:依剧情需要,使灯光的颜色、亮度、运动进行变化。在舞台灯光的具体使用过程中,在减少某一光源前,应做好增强下一光源的准备,除剧情的特殊需要外。尽是避免黑声,以免影响演职人员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