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对道路的保养和维护。维护道路及道路上的构筑物和设施,尽可能保持道路使用性能,及时恢复破损部分,保证行车安全、舒适、畅通,节约运输费用和时间;采取正确的技术措施,提高工程质量,延长道路的使用年限,推迟重建时间。
道路养护
交通服务设施养护 包括标志和标线的清洁维护更新,照明和信号灯的维护,意外交通事故的抢救等。
桥梁养护 包括定期检查、油漆、桥面维修、上下部结构的加固及修理,河道控制等(见桥梁养护)。
大修工程 主要是线路及工程设施的改建和路面大修。
路线及工程设施的改建 对原有技术标准的路线、构筑物及设施进行改建或扩建,提高道路的使用性能。
申报公路养护工程资质的从业单位必须提出书面审请,按本规定附录要求填写申报表,并提供下列资料:
(一)从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
(二)主要负责人身份确认证件。
(三)所有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和养护技术工人等级证书复印件。
(四)从事公路养护工程的资历、能力的评价和证明。
(五)从业单位财务状况的证明。
(六)拥有公路养护工程设备的有关证明。
道路交通标线主要划设于道路表面,经受日晒雨淋,风雪冰冻,遭受车辆的冲击磨耗,因此对其性能有严格的要求。首先要求干燥时间短,操作简单,以减少交通干扰;其次要求反射能力强,色彩鲜明,反光度强,使白天、夜晚都有良好的能见度;第三,应具有抗滑性和耐磨性,以保证行车安全和使用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