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驻华使馆认证一般普通件10个工作日左右,加急件2个工作日左右。
1、苏、浙、皖、沪地区出具的文书送驻上海总领馆认证。 2、粤、桂、琼、闽、湘、赣地区出具的文书送驻广州总领馆认证。 3、川、黔、滇、渝地区出具的文书送驻重庆总领馆认证。 4、需意文译文,且必须加盖翻译公司印章。 5、学历公证须按第33式办理公证。大学以上学历需历年学习成绩单的公证。 6、访问学者和科研人员申请学历认证,须有意方名牌院校或科研单位及有关部门的邀请函,公证书应按第33式办理,无需提供学习成绩单的公证。 7、涉及学历/学位、成绩单和课程描述的公证书的认证须由当事人自送使馆。 8、结婚和未刑公证书有效期为3个月;出生公证书有效期不限;其它公证书均半年有效。 9、申办签证用文书只需办理外交部单认证。 10、结婚公证须按第33式办理。 11、公证词中不得出现“意大利文译文与中文原文相符”的字样。 12、商业票据必须做成公证书。 13、民事类公证书需附一张申请表。 14、申请意大利助学金的公证书需办理双认证并由外交部代送,并附助学金申请表及收入证明。
15、涉意籍婚姻需自送使馆办理使馆认证。 申请助学金须提供以下材料 :
1.亲属关系证明公证书 *公证书中,申请学生的证件号码统一使用护照号码,不再使用身份证号码。 *父母离异的,需另外提交一份反映子女抚养权归属情况的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公证书(不接受离婚协议书)。 *父母一方去世的,在亲属关系证明公证书中体现“已故”即可,无需另行提交亲属死亡报告公证书等。
2.房产证明公证书 A.家庭拥有房产需提供房产证公证书 B.家庭无房产需提供无房证明公证书 注:*无房证明需在市级房管局开具,证明需包含所有家庭成员(父母、子女)的无房信息。请将所有家庭成员无房证明开在一份证明里(个别房管所要求分别开具证明除外)。 *证明需要盖房管所公章,留经办人姓名,办公室固定电话。 *租房合同公证书不是助学金所需材料,请勿提供。
3.父母收入证明公证书 A.收入证明公证书(在职人员) *证明需严格按照附件中“收入证明模板”开具,证明需使用单位抬头纸机打。 *除此之外,申请人还需在公证书中附带一份工作单位所属地税局开具的完税证明原件(无需公证) (收入未达到纳税标准的申请人须同样开具完税证明并显示纳税额为零)。完税证明原件需盖地税局公章,留经办人姓名,办公室固定电话。 B.养老/退休金收入证明公证书(退休人员) *请在当地发放退休金/养老金的社保机构开具退休金收入证明(证明需要盖社保机构公章,留经办人姓名,办公室固定电话),并做成公证书。 *除此之外,申请人还需在公证书中附带一份能反映其退休收入情况的银行盖章的历史交易明细对账单原件(无需公证)。 C.失业证或下岗证公证书(失业、无业人员) *失业证或下岗证需显示历年年审信息以及失业金领取情况。 *如失业证或下岗证上注明申请人“已实现灵活就业”等信息则表明该申请人已就业,所提供的失业证或下岗证将视为无效,那么须按照3.A条款中的要求提交实际收入证明公证书。 若申请人父母离异,申请人可按照要求提供子女抚养方的收入证明公证书即可。
请注意:
一、所有上述材料需要由中国外交部递交至本使馆进行使馆认证(使馆领事处窗口不接收任何有关助学金材料的认证申请),申请人提交认证材料时,应同时提供学生本人护照首页复印件,有效签证/居留复印件。
二、上述2、3材料公证书的公证词中须出现“原件属实”字样以反映该文件的真实性。
三、上述1、2、3材料需一并提交认证申请,不得单独申请其中某份材料的认证。
四、上述所有以公证书形式提交的文件应翻译为意大利语。请申请人保证所有公证书中意大利语译文的质量,译文不合格将存在被退件的可能性。另:翻译公司盖章不得出现“原文与译文相符”字样。
五、为了材料的核查,意大利驻华使馆保留要求申请人进一步提供其他补充材料的权利。
六、所有核实电话应提供座机号码,不得提供手机号。
七、驻华使馆领区管辖范围:北京,天津,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河南,山东,山西,陕西,宁夏,甘肃,内蒙古,新疆,湖北,青海,西藏。
八、由于申请材料数量巨大,请申请人自行掌握材料提交时间,以免延误助学金的发放。
九、请申请人妥善保管材料,一旦丢失,恕不补办,必须重新提交申请。 附件一:意大利使馆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二:收入证明。
16、所有证明类文件公证均需使用原件(例:收入证明等)。具体详见使馆网页。 自2019年3月1日起,除中国公民涉学习文件及意大利公民的领事认证可由申请人直接递交意驻华使馆办理外,其余文书认证均需通过外交部领事司递送和领取。
温馨提示:因驻华使馆收费标准、相关要求及时间时有调整,请当事人以使馆实际收费标准、办理要求和时间为准,如需代办使馆认证、出国双认证可以电话联系趣签网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