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工程的一般规定
1 项目经理必须对拆除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项目经理部应按有关规定设专职安全员,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2 施工单位应全面了解拆除工程的图纸和资料,进行现场勘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3 拆除工程施工区域设置硬质封闭围挡及醒目警示标志,围挡高度不低于1.8m,非施工人员不得进入施工区。当临街的被拆除建筑与交通道路的安全距离不能满足要求时,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隔离措施。
4 拆除工程必须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授预案。
5 施工单位应为从事拆除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6 拆除施工严禁立体交叉作业。
7 作业人员使用手持机具时,严禁超负荷或带故障运转。
8 楼层内的施工垃圾,应采取封闭的垃圾道或垃圾袋运下,不得向下抛掷。
9 根据拆除工程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应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车通道,保证充足的消防水源,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