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资质标准
企业资产:净资产 28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水利水电工程、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8 人,其中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4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水轮机、水轮发电机、电气、焊接、调试、起重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25 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2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30 人。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6 类中的 2 类工程的施工,其中至少有第 1 类所列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1)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单机容量 80MW 以上 4台;
(2)轴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单机容量 50MW 以上 2台或 25MW 以上 4 台;
(3)贯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单机容量 10MW 以上 2台或 5MW 以上 4 台;
(4)冲击式水轮发电机组:单机容量 10MW 以上 2台或 5MW 以上 4 台;
(5)抽水蓄能机组:单机容量 100MW 以上 1 台;
(6)水泵机组:单机容量 500KW 以上 4 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