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双软认证的流程,企业办理双软认证需要找谁办理
李老师
( 1 )软件产品
是指向用户提供的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或设备中嵌入的软件或在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应用服务等技术服务时提供的计算机软件。 软件产品实行登记和备案制度。未经软件产品登记和备案或被撤消的软件产品,不得在我国境内经营或者销售。
( 2 ) 软件产品登记需要的条件
软件产品的登记首先应具备两个前提,即1)取得本企业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证明材料。指软件产品登记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专利证书等;2)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授权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
( 3 ) 软件产品的申报程序
1)申请企业认定需,下载企业用户使用的“双软认定申报表系统”,并进行安装;
2) 打开“双软认定申报表系统”,在“申报受理”中选择产品登记,进行申请表填写;
3) 在“资料查询”中选择产品信息,进入后滚动上下页可以看到企业填写的申报表,同时可打印出文本;
4) 企业向所在省市认定机构提交申报表的电子文本时,可选择“数据申报”,将产品的信息按照所在省市认定机构的提示进行数据上传,对于没有开通数据上传的省市,可将产品信息的数据选定后导出后保存到3.5寸盘进行提交。
( 4 ) 软件产品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登记软件产品的样品;
4)、软件著作权的有效证明材料;
5)、工业和信息化部授权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
6)、其他需要出具的材料(开发合同、科学技术成果鉴定书、省部级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及获奖证书等)
( 5 ) 软件产品登记生效后可享受的优惠政策
软件产品经登记生效后,至2010年底以前,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所退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软件产品登记的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满后可申请续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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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所谓的软件企业是指以软件产品开发为主营业务的企业。而仅达到这个条件,离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还有很大的差距。要享受“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截止至发稿,还需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在我国境内2011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并经过认定的软件企业。而认定软件企业的政府主管部门是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标准需参考该部门相关规定),例如上海就归口于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
2、 40%以上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人数的20%以上。
3、 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当年度研发费用占销售(营业)收入6%以上,且研发费用的60%以上发生在境内。
4、 该企业年度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需占企业收入总额的50%以上(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需占企业收入总额的40%以上),其中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0%)。
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是指软件企业从事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或嵌入式软件等软件产品开发并销售的收入,以及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等技术服务收入。
5、 主营业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其中软件产品拥有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和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6、 具有保证设计产品质量的手段和能力,并建立符合软件工程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提供有效运行的过程文档记录文件。
7、 具有与软件开发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以及与所提供服务相关的技术支撑环境。
在同时符合以上条件的情况下,软件企业就变成了俗称的“双软企业”,即具有经检测、登记的软件产品的软件生产企业。请注意,但凡有具体数据或比例要求的,这就是硬指标,在企业财务核算时,需要单独核算该项支出或费用。有些企业将这些研发费用、收入结构隐藏在企业成本费用或收入总额中,若不能从账务处理中直接看到该笔费用,这种账务处理的方式,并不利于企业去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这种情况在高新技术企业每年度的税务核查中也有体现。
按照现行税法的规定,新办的符合以上条件的软件企业,经认定后,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这就是俗称的“两免三减半”税收优惠政策。
而这里又有几个关键词需要了解和掌握。新办企业是指2011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软件企业A公司。而获利年度就有很多不同的理解需要去厘清。比如,有一个软件企业成立于2011年3月,2011年累计亏损350万元,而2012年盈利320万,那么2012年是否要作为盈利年度开始计算免税期?这里需要明确一个概念,盈利年度是指企业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依然有盈利的当年,因此,该企业在2012年在弥补亏损后,依然还有30万的未弥补亏损,因此2012年度不能作为盈利年度开始计算免税期。假设其2013年盈利300万元,则在弥补30万累积亏损后,剩余270万元,可以享受第一年免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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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