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验收
(1)设备安装前,应对轨道基础进行中间交接,土建施工单位应提供轨道基础的测量报告、基础标高、中心线标记等完整的竣工资料、会同监理及业主单位有关人员对基础的外观和外形尺寸进行检查。
(2)基础表面应有明显的中心线及标高线,基础外观不得有裂纹、蜂窝、空洞和漏筋等缺陷。
(3)设备基础中间交接完成后,有关单位应在中间交接记录上签字。
①静负荷试验应按下列程序和要求进行:
a.先开动起升机构,进行空负荷升降操作,并使小车在全行程上往返运行,此项空载试运转不应少于己于3次,应无异常现象。
b.将小车停在轨道跨中,逐渐的加负荷作起升试运转,直至加到额定负荷后,使小车在轨道全行程上往返运行数次,各部分应无异常现象,卸去负荷后轨道应无异常现象。
c.将小车停在轨道跨中,无冲击地起升额定起重量的1。25倍负荷,在离地面高度为100~200mm处,悬吊停留时间应不少于10min,并应无失稳现象,然后卸去负荷,将小车开到跨端或支脚处,检查电动葫芦金属结构且应无裂纹、焊缝开裂、油漆脱落及其它影响安全的损坏或松动等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