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资质标准
1 企业资产
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2 企业主要人员
(1)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8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 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 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利水 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0 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 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 少于 20 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 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3 承包工程范围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 6000 万元以下的下列水利水电 工程的施工:小(1)型以下水利水电工程和建筑物级 别 4 级以下水工建筑物的施工总承包,但下列工程限制 在以下范围内:坝高 40 米以下、水电站总装机容量 20MW 以下、泵站总装机容量 800KW 以下、水工隧洞洞径小于6 米(或断面积相等的其它型式)且长度小于 500 米、 堤防级别 3 级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