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所需材料:
1 、投资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人提供原件);
2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或拟定的企业名称 ;
3 、企业住所证明;(租赁合同或房屋产权证明);
4 、公司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登记内容为准);
5 、公司章程原件;
6 、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原件;
7 、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远见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
8、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文件;
9 、法律、行政法规设立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原件。
二 . 申请设立企业工作日: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申请3—5个工作日。
三 . 企业设立后的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股东私章。
分公司设立所需材料:
1 、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 、总公司章程复印件;
3 、总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4 、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5 、营业场所使用证明;(租赁合同和房屋产权证明)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7 、国税、地税登记证复印件;
8 、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9、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文件
10 、总公司的股东会决议与负责人任命书;
服务标准及费用:
1 )代理时间:内资企业委托方开立临时帐户并投入资本金后5个工作日左右办妥上述公司成立法定证照;外资企业在各项资料提交无误后 25 个工作日办妥。
2 )代理费用:代理总费用由验资报告收费及代办手续费两部份组成,代办手续费按注册资本及公司性质不同收取600—1000元。另外过程中各部门收取的费用按实际发生数由委托方承担。
3 )以上各事项需要提交的资料由委托人负责提供,我们本着客户至上、效率的原则执行代理业务。